神宝能源宝日希勒露天煤矿一级破碎站移设坑下项目初步设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神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一号露天煤矿(以下简称“宝日希勒露天煤矿”)于1998年9月12日正式开工建设,设计生产能力0.6Mt/a。根据内蒙古煤矿设计研究院2007年11月完成的《内蒙古自治区宝日希勒矿区总体规划》,宝日希勒露天煤矿设计生产能力10.0Mt/a,首采区和二采区内只开采12#煤层,2009年达产。2013年宝日希勒露天煤矿实际生产煤炭超过30Mt,剥离量超过100Mm3,经济技术指标良好。
宝日希勒露天煤矿现已建成2套原煤生产系统,其中1#和2#原煤破碎站设计能力2000t/h,构成一号快装系统;3#和4#(2013年新建)原煤破碎站设计能力3000t/h,构成二号快装系统,3#、4#破碎站互为备用关系;另外,1#原煤破碎站还可通过分流站与筛分系统相连。
根据相关研究成果,宝日希勒露天煤矿在2013年新增4#原煤破碎站并开始深部3#煤层的开拓延深。但由于3煤的开采对宝日希勒露天矿的组织带来极大影响以及2013年-2015年煤炭市场不够景气等因素,目前3煤工作线并没有完全展开,仅是在中间桥北侧对3煤进行开采。由于3煤仅在中间桥北侧进行开采,采煤中心偏向采场北侧,但目前4#破碎站采场处于采场南侧地表水平,1#、2#、3#原煤破碎站均处于采场西南侧,不仅原煤的平面运距较大,而且原煤的提升高程也增加了原煤运输距离。所以,对破碎站的布置位置有必要进行优化。
2016年神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中国矿业大学对露天煤矿一级破碎站移设坑下可行性进行了研究,2019年提供了最终报告。
2.2初步设计内容:
(1)应编制相应的消防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并编制设施施工预算;
(2)依据《神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露天煤矿一级破碎站移设坑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
(3)要求设计单位对破碎站下坑前的生产准备工作进行具体详尽的描述,内容包括:①破碎站和胶带与排土工程优化;②破碎站的具体位置,地基的承载要求,中间桥的宽度要求,如何施工;③皮带基础的坡度,宽度要求,皮带沿线有车辆及检修通道,考虑排水及防洪;④破碎站、运输胶带移设方式、移设时间节点;
(3)设备选型要优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实现数字化,实现数字化在线监测、智能控制无人值守,并要充分考虑设备移设便捷、皮带降尘及冻粘治理的实际要求;
(4)破碎站、带式输送机生产能力优化设计;破碎站采用模块化半移动式;
(5)胶带机驱动采用永磁直驱电机,不考虑采用管带机运输煤炭,模块化板式给料机刮板采用重板,除尘器采用湿式除尘器;
(6)所有钢结构、驱动、胶带及附属设施按极寒天气情况设计(-50度);
(7)胶带机沿线及破碎机照明采用智能照明系统,每条胶带机配备电磁除铁器;
(8)破碎站与运输胶带搭接方案及方式;新建运输皮带与原地面运输皮带搭接方案及方式;运输皮带与卡车交叉方案;
(9)设计考虑2条胶带机分别落煤;
(10)设计考虑移设、检修等辅助设备选型(尽可能考虑现有设备或国产);
(11)设计供配电系统、通讯系统及相关设备选型;
(12)图纸:总平面布置图及之后三年破碎站移设位置平面图、设备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设备安装图、设备订货图、供配电图纸、集中控制图纸、土建图纸等;
(13)项目概算书:包括土建、设备、安装等各部分概算费用明细,编制技术经济分析与评价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4)编制废气治理、噪声治理、固体废物治理、环境设计(绿化、美化环境)等环境保护内容;
(15)要大力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推广“无人值守”与“无人巡检”等科学技术,统筹配备各岗位人员,编制劳动人员组织方案。
(16)其他事项甲乙双方协商沟通确定。
通过对上述内容进行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神华宝日希勒露天煤矿安全、经济、高效的破碎站移设坑下初步设计,最大限度的提高神华宝日希勒露天煤矿经济效益。
2.3项目工期与结款方式:
项目工期计划为60天。结款方式如下: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乙方完成项目的中期研究成果,出具露天煤矿一级破碎站移设坑下初步设计的中期研究报告,甲方审核通过后,甲方付乙方最终合同价款的30%。
合同签订后60天内,乙方提供宝日希勒露天煤矿一级破碎站移设坑下初步设计的最终报告,并组织专家验收,验收通过后,甲方付乙方最终合同价款的30%。
依据乙方提供的初步设计报告,甲方购置设备、现场安装并且完成试运转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乙方最终合同价款的40%。
本项目不预付工程款。履约保证金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合同履约情况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2.4招标范围:神宝能源宝日希勒露天煤矿一级破碎站移设坑下初步设计,包括设计、设备选型、施工组织、安全专篇等。
2.5 服务地址:神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露天煤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煤炭行业甲级。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近5年(2014年-2018年)累计主持或参与矿山破碎站移设及改造项目不少于1项。
3)投标人状况:投标人的技术力量、人员结构等具有与承担本项目相关的技术业绩和实施本项目所具备的条件,近5年(2014年-2018年)累计承担矿山破碎站移设及改造项目不少于1项(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10月25日 09时00分至2019年10月31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