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45-19ZB0645)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扬州港港区。
2.2 项目规模:本次施工的范围为扬州港 1#泊位、2#泊位后堆场排水工程,场地面积约为 12 万平方米,雨水自南向北,自西向东进行收集,然后排向地块东北角的中水处理池中。经过处理后,一部分中水回收利用(中水回收不在本次施工之内),一部分向北排出港区。规划的排水边沟全长约 2.8km。
2.3招标范围:施工图中(不含1号门道路二侧砼沟底座以及过路管涵)所包含的沟槽开挖回填、管基处理、排水管、过路涵洞、检查井及边沟(含盖板)等内容,以及完成上述工程而必须进行的在周边管线保护和恢复、道路的破除与恢复、部分弃土外运等。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工期: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3.2 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3.3.1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工程专业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3.3.2近3年(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已完工的450万元(及450万元以上)的、含有排水或污水处理施工内容的市政施工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排水或污水处理施工内容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页、范围页、盖章签字页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包括发包人、承包人、监理方三方会审签字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
3.4投标人拟投入专职安全员要求: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5日15时至2019年10月30日15时(北京时间,下同)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19日9:30时;递交地点:电子采购平台。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