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1条投标文件份数“1、投标文件按投标函部分(含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一包、商务部分(含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一包、设计技术标正本(一份)一包、设计技术标副本(二份、为暗标)一包、施工技术标(三份、不分正副本,为暗标)一包、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1个)一包、共计六个外层密封包,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设计技术标副本(暗标)还须进行内层密封,内层密封袋不得有任何文字说明或标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施工技术标采用暗标,具体要求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施工技术标。”修改为“1、投标文件按投标函部分(含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一包、商务部分(含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一包、设计技术标正本(一份)一包、设计技术标副本(二份、为暗标)一包、施工技术标正本(一份)一包、施工技术标副本(二份,为暗标)一包、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1个)一包、共计七个外层密封包,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设计技术标副本(暗标)还须进行内层密封,内层密封袋不得有任何文字说明或标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施工技术标副本采用暗标,具体要求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施工技术标”。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标识要求中“(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设计技术标正本、设计技术标副本、施工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修改为“(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设计技术标正本、设计技术标副本、施工技术标正本、施工技术标副本、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施工技术标、设计技术标正本、设计技术标副本(暗标)、投标文件电子文件U盘组成”修改为“3.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施工技术标正本、施工技术标副本(暗标)、设计技术标正本、设计技术标副本(暗标)、投标文件电子文件U盘组成”。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设计技术标正本、设计技术标副本、施工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应分开包装,并密封;”修改为“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设计技术标正本、设计技术标副本、施工技术标正本、施工技术标副本、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应分开包装,并密封”。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5.3.1 招标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中“(6)洗标,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设计方案副本、施工技术标书进行洗标,由招标人进行编号。”修改为“(6)洗标,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设计方案副本、施工技术标书副本进行洗标,由招标人进行编号”。
6、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四、评标程序6.4“打开设计技术标正本和施工技术标封底,确认各技术暗标对应投标人及相应得分;”修改为“打开设计技术标正本和施工技术标正本,确认各技术暗标对应投标人及相应得分”。
7、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四、施工技术标第3条暗标的编制要求的所有内容修改为“3.1使用白色的封面、封底,封面、封底的材质不做统一要求;采用A4版面制作及胶装方式进行装订。
3.2暗标要求:技术文件统一采用仿宋字体;除图纸内、表格内、框图内文字、数字采用5号大小的仿宋字体外,其它文字、数字均采用3号仿宋字体;所有文字不得有任何修饰;CAD制图按制图规范,不设图签,图纸部分(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采用A3复印纸,图纸折叠成A4纸大小后集中装订在每一章节的最后。施工平面布置图严格按规范要求绘制;图纸上所有文字和线条不得采用彩色,线条可用细、粗实线和虚线;不得注明设计单位及设计人。技术标页码号采用5号仿宋字体,统一编在该页正中下方;不得在技术标书内出现空白页,重复页、倒装情况;不对技术标文件的厚度做统一要求;技术标须双面打印(A3纸可单面打印);不得加盖副本标识,技术标副本不做任何签章;
3.3任何情况下,技术暗标中不得出现任何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痕迹。
3.4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或其它能直接判断投标人名称的内容。
3.5技术暗标须采用双层密封袋密封,内密封袋上不得有任何文字说明或标识;外密封袋上须注明的内容及盖章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四、施工技术标新增第4条“技术标正本的要求:4.1施工技术标正本的内容应与副本的内容一致,但正本可以体现投标人名称;当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的内容为准;
4.2施工技术标正本封面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商务部分封面(需将“商务部分”修改为“施工技术标”)”。
9、删除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领取施工技术标(暗标)资料的相关内容,由投标人自行制作。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