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容县蛋子山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综合治理工程EPC项目已由华发改投审【2019】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及地方配套资金,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削坡工程总削石方33.785万立方米,土方25万立方米,矿山生态复绿面积1025亩;总投资约¥7168.77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金额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实施安排采纳招标人意见)。
2.5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招标人提出的设计要求及标准,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或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采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和品质需求。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 。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要求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污染修复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拟任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0月至2019年10月)承担过合同金额不少于80万元的环境工程类设计业绩,提供其证明(附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相关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0月至2019年10月)承担过合同金额不少于3900万元的市政类或环保类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提供其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3.6本项目不接受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中明确限制了投标人投标资格期限,且在限制投标人投标期限的企业参加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成员数不超过二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资质单位,联合体另一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须先 投标人请于2019年 10 月 28 日至2019年 11 月1日17时0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