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大亚湾/岭澳一期/岭澳二期氢气探测系统改造 已通过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且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广东核电合营 、岭澳核电 、岭东核电 拟采购大亚湾、岭澳一期、岭澳二期核电厂氢气探测设备,包含控制机柜的设计、制造、调试、交货、安装及详细性能参数等方面的要求,采购物项涉及氢气探测器、氢气探测机柜等,具体物项要求详见《大亚湾、岭澳一期、岭澳二期氢气探测系统改造物项及系统集成服务采购技术规范书》,采购周期详见计划交货日期。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交货日期:岭澳二期核电厂交货期预计为签订合同后的12个月、岭澳一期核电厂交货期预计为签订合同后的24个月、大亚湾核电厂交货期预计为签订合同后的37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
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系列或同等标准的质量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仪器仪表供应类目,且处于有效期内。
3. 财务要求:
投标人银行资信记录、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具有近3年 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
4. 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有系统级设计经验,提供近3年内 业绩证明 。
投标人需有做过系统级整体抗震项目,提供近3年内 业绩证明 。
提交的技术方案能够兼容旧探头 ,提供承诺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信誉要求: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未被集团或招标单位列入黑名单且近3年内 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6.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 2019 年 10 月 28日 17:3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p.cgn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