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汨罗市劳动北路(汨罗江大道-玉泉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汨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汨发改审【2019】18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
2、 建设(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保修;
7 、招标范围:汨罗市劳动北路(汨罗江大道-玉泉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任
4、拟任技术负责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即至少配备
6、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竣工验收的工程为有效)承担过含有园林绿化的市政综合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施工业绩,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可查询;
7、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资格证书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提供无在建情况说明(具体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由汨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近两年(2017年9月至2019年9月)投标人在本地区无围标、串标、挂靠的行为证明;本项目严格打击挂靠,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省建设厅,列入失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在本行政区域内承接任何工程项目,情节严重者,撤销资质,吊销营业执照。
本项目开工后关键岗位人员半年内不得随意变更,且一个月内连续三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未按要求履职到岗的,视同中标人涉嫌弄虚作假挂靠等违法行为,且
10、本项目不允许投标单位借用、挂靠他人资质投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
11、根据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投标单位近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如有发生拖欠行为或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则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四、资格审查方式
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中 “综合评估法(I)”评标定标”。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拾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8日12: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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