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遂川清秀46MW风电场项目环水保工程 ,已通过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项目规模:
遂川清秀风电场位于遂川县西南山地,拟设计安装约23台单机容量为2MW的风电机组。
风场场址海拔高程为1500~1760m,植被稀少且低矮。风场为山地风电场,从湖南省有山路通至风场,江西省境内公路通至风场山脚下。风场山脊分东、西两部分,大致呈人字形排列:西部山脊大致呈N至S走向,长约3km,宽约500~1000m,高程1500~1760m;东部山脊大致呈W至E走向,长约4km、宽约30m~1500m,海拔高程1500~1720m。招标内容与范围:
1、服务该项目的检修道路两侧及风机平台四周上、下边坡水土保持及绿化覆绿工程;
2、风机平台及沿线道路局部挡土墙、防撞墙、警示桩、标志牌、排水沟及过路涵管等附属工程;
3、升压站四周边坡防护、截水沟及其他尾工尾项附属工程。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技术文件。计划工期:
本工程工期 180 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方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备注:项目建设计划工期,中标单位不能因为项目工期延误对业主单位提出索赔要求,自担延期服务风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应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 财务要求: /。
4. 同类工程经验 要求:
设计业绩要求: /
施工业绩要求:
A、承担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在山地从事过风电场道路及风机基础工程的施工经历。
B、企业应具有园林绿化或类似工程业绩。
5. 信誉要求: /
6.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施工组织的项目经理资质为二级建造师及以上,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必须有丰富的现场管理经验和技术管理能力。
项目经理必须经过面试。项目经理确认后,必须服务于本工程现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岗位,不得随意变更,若随意变更项目管理人员按违约处理。如确实需要变更,必须经过项目业主批准。设计负责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p.cgn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