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湖片区竹塘学校项目、洋湖片区连塘学校项目可研及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洋湖片区竹塘学校项目、洋湖片区连塘学校项目已由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会员以 湘新发改投【2019】101号文和湘新发改投【2019】102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研及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东临清家滩路、南临景园路、西临翠荷路、北临洋湖大道。项目位于洋湖片区Y06 H12 地块, 西临翠荷路、东临清家摊路、北临洋湖大道、南临景园路,地块性质为中小学用地,净用地面积约 68.2 亩,规模为 36 班小学及 24 班中学,地块容积率 1.0 ,限高 24 米;连塘学校位于湘江新区洋湖片区,总建筑面积为:约37000平方米。连山路以南、三环线以北、翠荷路以东。连塘学校位于洋湖片区Y06-H265 地块,在翠荷路与连山路交界处,地块性质为中小学用地,净用地面积约57.3 亩,规模为36 班小学及15 班中学,地块容积率1.2,限高24 米
2.4 项目投资估算: 竹塘学校总投资约2.08亿元;连塘学校总投资约1.92亿元
2.5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6 服务周期: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收到中标通知书45日历天完成;
方案设计阶段:收到中标通知书60日历天完成;
初步设计阶段:收到中标通知书90日历天完成;
施工图设计阶段:在初步设计审批后30日历天完成;
施工后续服务阶段:按工程施工进度安排
2.7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两所学校的可行性研究(含批复)、总图设计、建筑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项的施工图,其中装配式设计图纸满足招标和施工图审查要求);配合三维仿真制作、全过程报建出图及评审配合,包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方案调整,包含主体及所有专项工程的设计及招标技术规格书的编制,详见设计任务书。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建筑,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3.2.1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2.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3企业近五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 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为 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入围工程设计业绩。
3.4 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和建筑相
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5项目咨询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登记专业包括建筑,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6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兼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咨询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入围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的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建设单位的签字时间为准。如入围业绩证明资料中无法体现项目规模的,可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作为补充资料。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担保
5.1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
5.6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9年10月29日起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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