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
湘阴县湘滨南湖涝区排涝能力建设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已由岳发改审[2019]4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湘阴负责筹措(包含按政策争取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支持)。 经过本次更新改造后,泵站座数为35座(保持不变),装.机台数为86台(增加1台),总装机容量13644kw(比现状装机增容659 kw),总设计流量90.94m3/s(增大5.91m3/s)。
2.4招标范围: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报告、图纸以及概算编制(招标上限值240.00万元)
2.5标段划分:本次设计招标为一个标段。
2.6设计周期:60日历天。
2.7设计深度要求:符合国家、省、市规范要求及行业要求,提交所有成果必须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处于有效期内,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企业,并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任设计
3.5拟任设计部项目人员,设计负责人1人,其他设计人员至少包括勘测、水文、地质、水工等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证书,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质量事故等情况。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须先 投标人请于2019年10月29日至2019年11月 3日17时0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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