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南大学护理与公卫大楼、药学与生命科学大楼建设项目已由教育部以教发函【2018】116号文、教发函【2018】7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拨款和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家拨款40%, 自筹60% 。 本工程项目总投资约35212万元。
2.4 工期要求: 6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要求保修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招标范围: 中南大学护理与公卫大楼、药学与生命科学大楼建设工程,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企业入湘相关事宜(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4.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3 企业承担过一个施工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考核期限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准,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具体要求: 施工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9000平方米的非居住类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 ;
4.4
4.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其他资格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保证
6.1本项目要求提交投标保证
6.2投标保证交纳方式:保证金额:贰佰柒拾万元整(¥2700000.00元)
保函(包括银行保函、融资担保保函、保险公司保险保证)
6.3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
6.4采用保函提交的,投标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独立保函。投标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投标保函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保函格式提供。
6.5投标保证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请于2019年10月 29 日至2019年11月5 日前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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