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南大学新校区工业训练基地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教发函[2013]21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拨资金和学校自筹。
2.5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且查询结果与其投标信息一致)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企业承担过一个施工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考核期限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准,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具体要求:施工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1000㎡的非居住类的民用建筑工程施工;
3.4
3.5 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
3.6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本项目■要求提交 □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
5.2 投标保证交纳方式:
□投标承诺
□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金额:人民币元(¥_ / _)
■保函(■银行保函 ■融资担保保函 □非融资担保保函 ■保险公司保险保证)。
5.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佰柒拾万元(¥1700000.00)
5.4 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
5.5.1 采用现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托管专户):
户 名:湖南省
账 号:/
5.5.2 投标保证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到账情况以/平台提供的为准。
5.6 采用保函提交的,投标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独立保函。投标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投标保函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保函格式提供。
5.6 投标保证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由牵头人递交。
5.7 其他要求:无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必须在2019年10月29日~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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