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
现将招标文件的相关事项补充如下:
1、
2、现补充清单编制说明的相关内容,如清单编制说明内容与招标文件中内容不一致时,以清单编制说明内容为准:
2.1编制定额为湖南省2015年版《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2费用构成和取费标准执行湘水管【2016】62号关于发布《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等文件的通知规定。
2.3主要建筑材料预算价格依据《衡南工程造价信息》2019年第二期预算发布价。
2.4本项目报表采用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3、投标文件无需提供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从业单位的截图。
4、取消原招标文件中“文明施工措施费和安全防护措施费按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2%计取”的相关内容,各投标人在清单编制和投标报价中自行调整。
5、其他不变。
衡南县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