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警张家界支队教导队训练场地建设项目(第二次)已由 后营(2017)31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主要工程包含长300米战术训练场工程(含地下通道、双绳水池、轮胎墙、独木桥、层楼、高栏、方窗、圆形洞、爱尔兰高板、连续矮墙、水平旋梯、斜墙壕沟、高墙、地桩网、软梯斜绳等),训练器材室安装工程,指挥训练室、训练资料室、多媒体网络教室等室内装饰装修、安装工程等;工程总投资额约71万元。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 招标范围:包括战术训练场工程、训练器材室安装工程、指挥训练室、训练资料室、多媒体网络教室等室内装饰装修、安装工程等内容,具体内容以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资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19年6月至8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 附表6(1)”。
6.投标保证金
6.1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要求在开标时间24小时(含)前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形式,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
户 名: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
帐 号:4305 0176 4536 0000 0216 0006
6.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武警张家界支队教导队训练场地建设项目(第二次)”。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账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武警张家界支队教导队训练场地建设项目(第二次)”),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 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资格审查时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6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拟任
7.2获取时间:从2019年10月29日起至2019年11月5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9:30-11:3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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