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且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
3. 投标人须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专业为公路;
4. 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咨询工程师及路桥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本项目允许分包,分包要求如下:
(1)本项目只允许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立项专项报告内容进行分包。对于服务单位不具备该部分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的,服务单位必须分包,分包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分包单位的资质和能力应当与其承担的工作规模和标准相适应。
(2)分包不能解除服务单位任何责任与义务。服务单位应派驻相应管理人员监督管理分包单位,并对分包单位提交的成果质量进行审查把关。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招标人造成其他损失,服务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复印件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 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截图,专业为公路;
5. 项目负责人咨询工程师及路桥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7.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 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和“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10月30日 至 2019年11月05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详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9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
十三、联系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