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郴州-资兴输气管道工程线路水工保护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天然气管网 的桂阳-郴州-资兴输气管道工程项目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能源【2017】80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
2.4工期要求:120天(日历日);
2.5质量要求: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国家规定要求执行;
2.7招标范围:桂阳-郴州-资兴输气管道工程线路水工保护项目,该项目主要涉及保护管道安全及减少管道周边区域水土流失所采取的工程措施,如挡土墙、护坡、截水墙、河流护岸、过水面等,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设计图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近3年来(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具有长度50km及以上油气管道水工保护类似工程业绩或近3年来(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具有长度50km及以上油气管道施工且含水工保护类似工程业绩;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中标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本工程每月在岗天数不低于23日历天。
3.5投标人及其拟派
3.6企业没有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拟任
3.7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中标无效: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天17:00时前。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缴纳的,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投标保函原件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有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 10 月 30 日至2019年 11 月 6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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