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智慧农业农情物联网监测、数据中心及智慧农业软件平台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宁安市智慧农业农情物联网监测、数据中心及智慧农业软件平台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XL-TT/20190076(2),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招标内容:
采购宁安智慧农业物联网、数据中心及智慧农业软件平台服务。服务期内,投标人提供的前端农业物联网服务设备、数据中心服务设备、智慧农业软件平台资产归属投标人,服务期结束,投标人提供的前端农业物联网服务设备、数据中心服务设备及智慧农业软件平台资产归属第三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采购预算:服务费含税金额为600万元,税率6%。
1.3服务
1.4保修期:3年。
1.5合作模式:一次性购买服务。
1.6验收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乙方提供服务配套设施并提供给甲方验收。
1.7服务周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三年。
1.8服务期要求:保证设备货源充足,设备及软件平台需在2019年11月15日之前安装调测完成,投入商用。
1.9售后服务: 24小时售后服务保证,对反馈的问题2小时内反馈及处理;安装调试需提供原厂工程师到场服务;所有硬件产品须有厂商工程师到场验收;
1.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11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扫描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或多证合一原件扫描件)。且营业执照包含监控产品(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和计算机软件销售等相关内容。
2.2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3维修响应时限要求:针对所投产品出现问题承诺保证24小时內维修,须提供承诺书。
2.4信誉及财务要求(提供承诺书):
(1)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设备专业技术支撑能力,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
2.5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公司中母公司、子公司的同时投标。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6投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0月30日17时00分至2019年11月04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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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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