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塘路道路工程一标段(货场环路~滨江路K0+080~K0+542)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JC2019-GC(XT)-6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塘路道路工程一标段(货场环路~滨江路K0+080~K0+542)已由湘潭湘潭高新区管委会以潭高发改[2019]1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湘潭高新集团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工程投资约2700万元。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执行。
2.8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范围为阳塘路道路工程一标段(货场环路~滨江路K0+080~K0+542),全长约463米。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
3.5.2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
3.5.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投标人应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3.5.4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承诺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 评标办法与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拾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形式:采取转账方式或银行保函。
5.3、采用银行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5.3.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 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详见 /zlxz/3480.jhtml)。
5.3.2、各
5.4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5.4.1、银行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具有办理相关业务资格的银行业法人及分支机构。
5.4.2、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银行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银行保函交由招标人保管。
5.5、投标保证金递交或出具银行保函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9年11月1日 ~ 2019年11月7日 17时00分止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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