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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第三水厂提质改造和扩建工程自控监控及仪表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10-3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市第三水厂提质改造和扩建工程自控监控及仪表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湘潭市第三水厂提质改造和扩建工程自控监控及仪表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湘潭市第三水厂提质改造和扩建工程自控监控及仪表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3 建设

2.4 招标内容:项目为改扩建工程,在三水厂厂区现状用地范围建设。项目设计净水规模为30.0×104m3/d。将原有一期工程规模为6.0×104m3/d生产线拆除,将原14.0×104m3/d生产线按12.0×104m3/d运行,并对其进行改造;新建18.0×104m3/d常规处理生产线;新建臭氧活性炭深度处理构筑物,规模30.0×104m3/d;新建排泥水处理构筑物,与30.0×104m3/d水处理规模配套。第三水厂提质改造和扩建工程厂区部分概算投资33919万元,其中自控监控及仪表系统设备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肆拾捌万元整(小写:3,480,000.00元)。设备清单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5 招标范围: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6 交货

2.7 供货周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设备交付期为投标人收到买方书面交货通知开始计算的50天内或投标函承诺的设备交付期内,设备到货应在设备交付期内按买方的书面到货通知7日内将设备交付至买方指定场地。

2.8 质 保 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的设备供应商(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人提供2016、2017、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企业须为盈利企业;

(3)投标人须具有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至少承担过1个日处理能力为15万吨及以上给水厂(自控、监控及仪表系统设备供货、指导安装、调试)供货业绩并且合同金额达到174万元以上,投标时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验收报告或招标人证明材料(项目已验收合格)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5)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无行贿、受贿犯罪,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十一、其他资料)。

3.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湘潭(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件,本项目投标担保采用承诺形式(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四、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9年10月31日~2019年11月6日17时00分止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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