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节能定州环保能源 生活垃圾发电一期项目已由定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定行审项目【2019】1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节能定州环保能源 ,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30%,其余为银行贷款,采购人为中节能定州环保能源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的激波吹灰系统采购进行公开询比采购。采购编号:HBCT-191156-007。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
建设
建设地点:河北省定州经济开发区北方(定州)再生资源产业基地 建设规模: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t/d。一期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600t/d,配置1台600t/d炉排焚烧炉+1台12MW凝汽式汽轮机发电机组,焚烧主厂房土建部分只考虑一期建设规模使用,预留二期建设用场地。 2.2项目性质:新建 2.3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包括中节能定州环保能源 生活垃圾发电一期项目所需激波吹灰系统的设计、供货、售后服务、指导安装、负责调试,并负责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如检验、包装、运输、试验、现场指导安装、负责调试、培训(内容包括日常维护和检修)等服务。具体参数内容详见采购文件供货要求。 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 接采购人通知后3个月内。 2.7 质保期 全套机组经过“72+24”小时联合试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采购文件供货要求。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设备供货、负责调试、技术服务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2财务要求: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申请人2016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至少具有一项发电项目中激波吹灰系统供货并投入运行的业绩(一个合同为一项)。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开标当日查询); 3.5 其他要求: 3.5.1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5.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4.2有意向的申请人须访问“E招冀成”官方网站 ,进入申请人入口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不需再注册),注册完成后即可于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