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中心医院(南院)棚户区改造项目(主体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MCYZZB2019-0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州市中心医院(南院)棚户区改造项目(主体工程)已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局、湖南省农业委员会五部委湘建保[2017]23号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湖南省财政厅[2017]18号文以及永州市零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零发改投[2019]24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和单位自筹。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三栋总建筑面积19767.01m2,其中1#栋6332.24m2,11+1层,剪力墙结构;2#栋5516.06m2,11+1层,剪力墙结构;3#栋4060.26m2,7层,剪力墙结构;地下室3858.45m2;总投资约 5066万元;(土建、建筑电气及给排水,最终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60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内容及范围:永州市中心医院(南院)棚户区改造项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7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8 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有类似施工经验;
3.3 拟派
3.4 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并提供2019年4月至9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需提供由投标单位购买的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户名和密码,如无法查询或查询不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的或同名同姓重复参保的,一律做废标处理),如果是湖南省社保,必须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在永州市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9年12月03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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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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