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师范学院教学生活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GJXX2019-14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首大学师范学院教学生活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湘西州发展和改革会以州发改社[2018]36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单位自筹。 改造5000平方米旧教学楼。新建南院车行通道、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采用装配式建筑实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1742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单位自筹。
2.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工程标准。
2.5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49个月,其中施工阶段服务期25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7监理服务范围:吉首大学师范学院教学生活设施建设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企业入湘相关事宜(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3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配备标准执行,不少于3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监理员在中标后配备)。
3.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同一城市同时担任不超过3个建设工程项目(含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在同一城市同时担任多个建设工程项目(含本招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增设一名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国家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
3.5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审查。
4.2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湘建监督〔2018〕240号文的“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
本项目投标担保采用承诺形式,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湘西 网》( ),使用CA登录“会员端”完成“我要投标”操作后,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补充通知与答疑相关附件与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相似)
6.2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现金交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于2019年11月11日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湘西 网》( ),使用CA登录“会员端”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提问”按钮进行提问,逾期不予受理。
6.4 详细操作流程请在《湘西 网》( )“服务导航”->“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
6.5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 网》(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9年11月2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止)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湘西自治州开标室一(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四楼大厅大屏幕。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八、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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