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工人文化宫空调设备(多联机系统)
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界市工人文化宫空调设备(多联机系统)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已由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发改投资【2014】192号、张发改投资【2016】2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界市总工会,建设资金为上级工会支持、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及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项目
2.3 项目规模:多联机空调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具体型号数量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2.4 质量标准:投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已定型上市销售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严格按国家现行设计、制造的各项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制造。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5 交货时间与安装工期:
交货时间与安装工期:总工期100天,合同生效后30天(日历天)内分批交货,如因买方要求推迟交货时间,则以买方另行通知期限为准。
2.6 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7 交货具体型号和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投标货物多联机空调设备制造商或所投多联机空调设备制造商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合法授权的代理商;
3.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3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证书复印件)且无在建工程;
3.6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投标货物多联机空调设备制造商或所投多联机空调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合法授权的代理商。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8 投标人(联合体成员)未被列入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
3.9 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 /)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张家界 网( )“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与书面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套,一律以现金支付,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4.3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hnzjzjjfgs@163.com邮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index.html张家界市 网“工程建设→答疑/补充”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担保
按照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招标投标担保采用承诺形式。投标承诺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部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09时00分,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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