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
基于环境岩土力学的非饱和黄土高陡路堑边坡变形机理及稳定性研究等3个科研课题二次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4-1262302431616022XQ-20190618-024914-2
招标编号:ZLKZ-QT-2019-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和《中国铁路总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 甘肃省关于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兰铁路客运专线 ,建设资金来自铁路建设基金、甘肃省资本金、宁夏回族自治区资本金以及银行贷款,资本金以外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地处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两省境内,是我国“八纵八横”铁路网京兰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线路北起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向南经白银市 及 为ZLKZ-KY01;
2.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 深厚湿陷性黄土性质深入研究,标号为ZLKZ-KY02;
3.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 黄土隧道支护措施时效性研究,标号为ZLKZ-KY03。
2.3计划工期:
1.ZLKZ-KY01标,计划工期 2年;
2.ZLKZ-KY02标,计划工期 2年;
3.ZLKZ-KY03标,计划工期 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并具有铁路路基及隧道工程科研能力和经验的单位,具体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法人资格并符合工商局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或经营许可。
3.1.3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有有效的资格或职称证书,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1.4 投标人业绩要求:
ZLKZ-KY01-02标:
近3年 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与地质路基相关的科研课题试验研究项目至少1项,并且单份合同金额≥50万元 。拟派项目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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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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