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及浙能绍兴滨海热电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机械通风冷却塔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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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及浙能绍兴滨海热电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经核准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本项目总投资约为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计划于。项目业主为浙江省电力建设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省电力建设 (委托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工程为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及浙能绍兴滨海热电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共建设1台57MW燃煤抽背式供热发电机组、4台750Nm3/min(0.9MPa)汽轮机拖动离心式空气压缩机组,同时建设2台400Nm3/min(0.9MPa)电动离心式空压机,以及配套的集中供压缩空气管网。 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三期区块,计划于2021年建成。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由浙江浙能电力股份 和绍兴绍能电力投资 分别按88%和12%比例出资,其余部分银行贷款。 标段内容:三期2套、压缩空气3套机械通风冷却塔设备供货、安装与调试及有关的服务。
二、投标资格条件
3.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3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至少提供2018年9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前,两个火力发电工程配套的单台冷却流量在1800m³/h及以上机械通风冷却塔国内供货业绩,并附采购合同相关章节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内必须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设备容量与型式等信息的页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i)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11月1日9:00至2019年11月7日17:00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支付方式:平台支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0日10:00。
2、投标文件递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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