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冈市法相岩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长安村安置区(内部配套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武冈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武发改发{2018}147号文和{2019}27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法相岩城中村棚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工程造价约1140万元。
2.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保修。
2.7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企业在近3年(2016年9月至2019年9月)时间内承担过一个施工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指单项合同中标价不少于5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网上中标公示页面截图、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不按要求提供,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和邵建发【2019】25号文件规定执行。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采取银行保函或现金形式。
6.2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10:00时。
6.3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16:00时止。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一次性足额交纳到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6.4投标人在邵阳市( /index.html)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填写
6.5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6.6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请从2019年 11 月 5 日~2019年 11 月11 日17:00时止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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