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桃江县拔英湾石煤矿杨家洞B区、桃江县日斗石煤矿3#开采区及桃江县日斗石煤矿2#开采区和弘基矿业2#石煤开采区污染治理工程已由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桃发改行审【2019】]394、396、397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4 工期要求:各标段均为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 3个标段进行招标,第一标段:1263.32万元;第二标段:789.50万元;第三标段:414.2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第一、二标段: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第三标段: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环保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5人,即:至少配备
3.6招标人只允许投标单位对桃江县拔英湾石煤矿杨家洞B区、桃江县日斗石煤矿3#开采区及桃江县日斗石煤矿2#开采区和弘基矿业2#石煤开采区污染治理工程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对多个标段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均按照废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均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第一标段为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第二标段为壹拾肆万元整(¥140000.00元),第三标段为捌万元整(¥8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 投标保证金账户 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须与系统注册用户的户名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
5.4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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