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冷水滩区高溪市镇香馥坝村土地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永州市市本级2017年耕地占补平衡冷水滩区高溪市镇香馥坝村土地开发项目已由永州市冷水滩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冷发改许准字[2019]7号文件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HNXXYDDL-2019-10
2.2 项目
2.3 建设
2.5 工期要求:180天(日历日)。
2.6 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 号令执行。
2.8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含梯田平整、格田平整、新修农渠、新修灌排农渠、新修农沟、新修生产路、生物池及生物通道、垃圾池、工程标识牌、整修山塘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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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
3.4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
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6与招标人和管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保证金
参照湘建监督[2018]244号,投标保证金采用承诺形式,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5日11时00分,递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3 投标参与单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任
9、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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