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进工业园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更改公告 > > 大埔县进工业园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JG2019-6413], 于2019年11月5日在 等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对招标公告相关内容进行修改:normal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border:none;mso-border-alt:solid black .5pt; mso-yfti-tbllook:1184;mso-padding-alt:0pt 5.4pt 0pt 5.4pt;mso-border-insideh: .5pt solid black;mso-border-insidev:.5pt solid black'>
>(二)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项目具体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收标与信息录入时间、开技术经济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 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 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 > > > 招标人: 大埔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2019年 11 月 5 日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3.8 | >3.8诚信承诺:根据关于印发《梅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梅市建字〔2018〕109号文,为能在保证后期实名管理对象到岗及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如期开工、按时、按量完成施工任务,并为杜绝挂靠行为,投标人拟委任的 | >3.8诚信承诺:根据关于印发《梅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梅市建字〔2018〕109号文,为能在保证后期实名管理对象到岗及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如期开工、按时、按量完成施工任务,并为杜绝挂靠行为,投标人拟委任的 |
>4.1 | >4.1 |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1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01开标室(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 站的“服务指南”栏目的“交易活动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