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包头化工石灰粉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190307164,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包头煤化工 热电中心36000吨熟石灰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
2.2交货期:买方提前30天通知;按照买方要求的时间分批到货。
2.3交货
4)投标人须提供招标货物的矿源采矿许可证(投标人自行不具备的可提供合作单位的矿源采矿许可证并提供与合作单位的采购合同或采购意向书)
【2】财务要求:/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2份石灰石销售业绩合同。(业绩认定原则:所提供业绩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页。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和用户证明,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
【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正在执行的 暂停投标资格处置名单、黑名单;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5.3 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 驱动安装包”及“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5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11-25 10:00
s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