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浯溪路二期电力线路下地及配电改造工程已由祁发改基字〔2016〕6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 地埋YJV22-10-3*300电缆11.85千米,地埋YJV22-10-3*150电缆0.26千米、地埋YJV22-10-3*50电缆1.15千米、10kv环网柜5台、组立大拔稍杆13基、组立水泥电杆13基、10kv电缆分支箱20台、10kv电缆对接箱1台、地理YJV22-1-4*240电缆2.985千米、地理YJV22-1-4*120电缆0.87千米、地理YJV22-1-4*70电缆0.44千米、0.4kv沿墙敷设架空线(双管)、新增630KVA厢式变压器9台、敷设电缆保护管43.94千米、安装低压计量装置12套、安装隔离开关25组、跌落开关6组、避雷器18组、电缆井89个、箱变基础9个、环网柜基础5个、电缆分支箱基础20个、变压器移位6台、拆除10kv线路13.8千米、0.4kv线路6.5千米及配套附件。(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本
3.4 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
3.6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职称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7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 2019年5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期限内至少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019.5-2019.10),且须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无法查询或者显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一律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8本次投标企业还必须具有与施工当地电力等部门沟通与协调的能力,保证按时接入电网;应了解清楚本项目详细情况和电力入网接线供电的具体要求与费用等信息后,须与当地电力部门签订联网调试技术服务协议书;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 网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 网网上发布,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2月05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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