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石门县新街口渡改桥工程检测及监控量测服务项目已由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工【2016】32号文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
2.2建设
2.3工程概况:拟建项目路线全长997.247米,其中大桥长748.9米。项目按城市主干路双向四车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km/h,道路红线宽度25米,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2.4检测服务期:自试验检验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具体以签订合同时为准。
2.5招标范围:石门县新街口渡改桥工程检测及监控量测服务,服务内容限于服务范围内桥梁桩基检测、桥梁监控量测、桥梁荷载试验及桥梁交工检测,具体服务内容以经甲方批准的检测方案为准。
2.6检测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
2.7招标编号:HNLH2019-GC(SM)-012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需含基桩检测、桥梁监控量测(包含线型测量、主塔测量、标高测量、索力测量、应力测试、应变测试等)、桥梁荷载试验(结构静力荷载试验、结构动力荷载试验)、桥梁交工验收、上部结构、桥面系、路基工程(路基土石方、排水工程、支档工程等)、路面工程等,同时须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通过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3.1拟任
3.3.2 本项目拟任检测人员(包括
3.4参与本次投标的单位近三年内至少承担一座大桥检测项目,且该检测项目中标价不低于100万。
3.5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9本项目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19 年 11月08日至 2019 年11 月 14日,截止时间 2019年11月14日 17 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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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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