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醴陵市利川村烂泥冲金矿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已由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醴发改[2019]213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业主为醴陵市官庄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③对属于II类固废5、6、7#废渣堆进行原位削坡平整,防渗面积共6792.07m2,修建挡渣墙149.3m,截洪沟950.43m,排水沟229.65m。④范围内堆浸池、遗留厂房共计335.75 m3拆除转运至5#废渣堆。⑤对范围内9963.22m2范围播撒草籽绿化。⑥对范围内的1个矿洞进行封堵处理。
(2)烂泥冲废渣堆治理:①对范围内属于II类固废的1#废渣堆进行原位削坡平整处理。防渗面积共1867.40m2,修建挡渣墙88.13m,截洪沟289.10m,排水沟61.50m。②将范围内遗留厂房共计41.55m3拆除就近填埋至废渣堆。③对范围内1867.40 m2范围播撒草籽绿化。④对范围内的1个矿洞进行封堵处理。项目总投资771.5万元,其中施工费685.09万元。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为3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30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施工质量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1)设计招标范围为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派设计代表负责现场施工技术指导,直至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2)施工招标范围为完成经招标人确认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
3.2 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 拟任设计
3.4 本招标项目接受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入围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陆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及基础资料的获取、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9 年 11 月7日至 2019 年 12 月6日 9 时0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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