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屈原管理区黑臭水体治理-古塘岔屈子诗园建设项目经屈原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屈发改审[2019]92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区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
2.建设
3.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项目用地面积约16亩,广场硬质铺装面积约8673平方米。新建特色诗词文化景墙、观水平台、花池,树池,配套垃圾桶,并完善好给排水、供电、照明、绿化等配套设施。项目投资约860万元。
4.工期要求:120天(日历天)。
5.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标准。
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8.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相关事宜(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项目金额在430万以上的市政基础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类似业绩。具体要求:类似工程业绩考核时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准,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起算。类似工程业绩为招标项目的: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②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证明)原件。为非招标项目的: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原件;②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证明)原件。
5.
6.拟任项目岗位人员均需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投标单位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并无在建工程。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关键岗位人员,否则中标无效。
7.本项目严禁违标串标行为,严重打击挂靠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上报湖南省住建厅予以重罚,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在案,且三年内不得在本区承接任何项目。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根据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投标单位近一年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自行书写并提交近一年未拖欠承诺书。如有发生拖欠行为或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则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合格入围法。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拾万元整 (小写:¥100000)。
2.缴纳时间:2019年11月28日中午12时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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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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