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城区白箬铺镇沩水河十八条2019年项目、白箬铺镇污水收集管网项目已由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望发改审〔2019〕24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主要内容为:①白箬铺集镇建设管径为DN400的污水管道8.1km;建设人工湿地2座,其中污水处理量为80m³/d和30m³/d;建设1座提升泵站,提升污水量为100m³/d。②友仁集镇建设管径为DN400的污水管道2.478km;建设人工湿地2座,其中污水处理量为60m³/d和30m³/d。③白箬铺镇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建设管径为DN400的污水管道4.9km;建设人工湿地1座,污水处理量为80m³/d。本项目工程概算费用3000.09万元。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望城区白箬铺镇沩水河十八条2019年项目、白箬铺镇污水收集管网项目总承包(EPC),包括: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提出补充和完善。并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各个专业所有施工图设计(含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等涉及的所有专业专项工程设计)等内容。所有施工图设计图纸均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配合工作)。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施工图)
2.6 工期:总工期360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及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时间)。
2.7 质量标准:设计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规范、规程,满足招标文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施工设计图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设计,且最终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及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③环保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3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须含排水工程)施工业绩和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须含排水工程)设计业绩,设计和施工业绩可为同一个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也可以不是同一个项目。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施工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设计入围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备案时间或合同签署时间的为准。
3.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的要求,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
3.4.1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3.4.2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3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投标人拟任的设计
3.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7.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7.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7.6其他要求:联合体由不超过3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仅限于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工作,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中标后由联合体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分工对建设单位负责。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9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函部分格式第六项。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11 月 8 日起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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