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宁乡市龙溪公租房项目挡土墙工程已由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审[2019]18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二、工程项目概况
2.1 工程
2.2 建设
2.4 招标范围:
2.4.1 设计范围:包括宁乡市龙溪公租房项目挡土墙等施工图设计,并满足工程报建、验收等所有资料文件、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服务;
2.4.2 施工范围:包括宁乡市龙溪公租房项目挡土墙工程等进行工程施工总承包(最终以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准,工程量按实结算)。
2.5 工期:设计工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6工程造价:本次招标金额915.34万元,其中:经审核的工程建设概算费为856.58万元,预备费46.72万元,设计费12.04万元。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
2.8.1设计: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8.2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9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相关规定施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独立法人或联合体投标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2.1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2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对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3.1 设计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拟任设计
3.3.2 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至少配备施工
(2)拟任施工
(3)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4)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
3.3.3 省外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4 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建情况证明要求
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2 投标人须先
6.4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9日9:00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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