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 务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象山海上风电公司象山1#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勘测设计服务,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190107481,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范围内全部工程勘测及设计工作,包括风电场范围内初步设计(含专题设计)、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
(1)勘测工作
1)海上及陆上部分地形测量:风电场区域1:2000海底地形测量,风机基础局部区域1:500海底地形测量,海上升压站1:500地形测量;陆上部分(从
2)地质勘察:风机基础地质详勘,海上升压站地质详勘,陆上部分(含
(2)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主要内容包括:风机基础、海底电缆、海上升压站、陆上部分(含
(3)招标设计
风电场各设备采购标、施工标及其他零星工程和服务标的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包括设备规范书、施工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招标概算和招标图纸。
(4)施工图设计
1) 根据招标确定的机型,对风电场风能资源分析、风机优化布置、微观选址及发电量进行复核计算。
2) 根据招标确定的机型,对风电场、海上升压站进行总布置设计。
3) 风机基础、35kV海缆、220kV海缆、海上升压站、陆上部分(含
4) 按照施工进度要求,提供设计交底及设代人员等相关技术服务。
5) 其他
(5)竣工图编制
(6)现场设代服务,取得项目创优所必须的奖项和成果。
(7)配合甲方做好海上工程的“双验收”。
2.2勘察服务期限: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投标人具有至少一项完成的海上风电场施工图阶段勘测设计业绩且项目已并网,须提供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或技术协议、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及相应的并网证明材料;
4.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设计总工程师,必须具有高级职称,且具有海上风电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或设计总工程师的业绩(请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或设计总工程师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任命文件或合同扫描件证明文件);
注:本项目只接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本项目不接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5.3 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 驱动安装包”及“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5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12-0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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