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NXZ-2019-SY-XMZB-093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宁县靖位乡老街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新发改招【2019】7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贴、地方财政配套和单位自筹。
2.4总投资金额:人民币肆佰叁拾贰万贰仟肆佰零伍元整(¥432.2405万元)。
2.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200日历日。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原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执行。
2.8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上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业绩要求:提供近36个月内(2016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止)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原件;非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原件,类似业绩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并附网上查询截图),不按要求提供,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3.5 投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6禁止中标人转包及违法分包,并且不允许企业有打牌子、挂靠等行为,如有以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7根据湘建建[2015]18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一年内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和“邵建发【2019】25号”文件规定执行。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万元整(¥8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售价元400元/套,其他资料500元/套,在邵阳市 网( )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缴纳,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购买标书及其他资料支付凭证查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 /)、邵阳市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投标人应自行在邵阳市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12 月 03 日 10 时 00 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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