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沼气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YZB-191001
项目编号:XTJS20190025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沼气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湘发改农[2018]262号文件批复和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潭政发改基【2018】2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湘潭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湘潭县白石镇、锦石乡等九个乡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沼气工程;
二标段:湘潭县杨嘉桥镇、云湖桥镇、白石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沼气工程;
三标段:湘潭县石潭镇、白石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沼气工程;
2.3建设项目分为三个标段,I标段:湘潭县白石镇、锦石乡、射埠镇、易俗河镇、中路铺镇、乌石镇、分水镇、青山桥镇、石鼓镇建设150m3沼气池17个,300m3沼气池1个,250m3沼气池4个, 50m3沼气池1个;投资金额6740009.86元。II标段:湘潭县杨嘉桥镇、云湖桥镇、白石镇建设150m3沼气池13个,250m3沼气池3个,300m3沼气池4个;投资金额6462094.1元。III标段:湘潭县石潭镇、白石镇建设150m3沼气池20个,300m3沼气池3个;投资金额6495951.71元。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建安工程。
2.8保修要求:按建设部令2000年第279 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承担项目的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证件正年审或者延期的,则必须提供年审或者延期审核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
3.3
3.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1个及以上的中型或大型沼气工程建设经验(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农业或农村能源或发改部门盖公章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为保证湘潭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沼气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投标人只能参与(一标段-三标段)其中任一个标段,否则,为无效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名单的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在惩戒期内不能参与投标。
3.9 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投标人的拟任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5.1请从2019年11月 11 日 ~ 2019年11月15 日17时00分止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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