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
比选公告
1.招标人名称和
1.1招标人
1.2招标人
2.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衡阳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经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衡发改审【2019】6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建设单位)为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项目
3.2建设规模:该项目拟将衡阳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由一级B标准提质达到一级A标准,原污水处理规模40000t/d不变,主要内容包括新建中间提升泵房一座,设计尺寸L*B=10米*10米;新建混凝反应及高效沉淀池一座;新建反硝化深床滤池一座;新建接触消毒池,尺寸为L*B*H=24.05米*18.85米*4.1米;新建除磷、混凝、消毒加药间及碳源车间,尺寸为L*B=12米*13.6米;配套自来水供水管网4千米,管径DN100;深度处理区新建沥青路面1000平方米,建成区重新铺设沥青路面9000平方米;增加碳源投加系统;増加一期二期除臭装置、自动控制系统单循环改造成闭环联网模式;增加碳源投加系统;增加预处理粗格栅前拦渣装置;提升泵増加变频装置;二沉池增加自动清洗装置;配电系统增加防雷模块;PAC药剂增加液态储存投加装置;总磷、总氮在线监控安装;进水口流量计量器;进水口增COD在线监控设备和氨氮在线监控设备各一台。
3.3投资额度:项目估算总投资约6110.5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58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51.13万元,预备费778.1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3.4招标范围: 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货物采购、服务等达到招标规模的招标代理工作,具体代理任务在招标代理合同中明确。
3.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8〕22号文件《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活动中人员情况和代理业绩不再纳入评审计分的通知》执行。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含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经营范围,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监管平台和衡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登记,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4.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以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衡阳网站查询为准)。
4.4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5.投标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9年11月11日至11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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