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低北干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杨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低北干渠项目已由株洲市水利局以株水发[2019]3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资金及区级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株洲市天元区河湖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该项目为干渠衬砌、清淤12712M;涵洞、闸门、渡槽新建及改造50多处,农桥改造100座,信息化设施新建30多处。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结算以财政审计金额和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2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0年4月15日,本次施工招标共为1个标段。
2.5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投标人近3年内(指2016年11月~至今)必须成功完成过1个700万以上灌区施工业绩;(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
3.5 拟任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6〕91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2019 年 11月 12 日~ 2019 年 11 月17 日 17 时止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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