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 务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煤制油 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油品装置消缺技改工程EP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190407537,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为 宁夏煤业 独资建设,建设地点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的宁东煤化工基地(A区)B6地块。建设规模为年产油品400万吨,其中调和柴油273万吨、石脑油98万吨、液化气29万吨,年转化煤炭(原料煤+燃料煤)2448万吨,总占地面积约428.31公顷。
(2)油品合成及油品加工装置由费托合成、催化剂还原、蜡过滤、尾气脱碳、精脱硫、加氢精制、加氢裂化、膜分离、尾气转化、CO变换、MDEA脱碳、PSA制氢、低温油洗、合成水处理、中间罐区、附属系统、公用工程等组成。
(3)2016年项目投产运行,2017年项目达产运行,经过2年多的运行,项目需要优化和技改,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需要开发新的产品,以提高经济效率。
2.2招标范围: 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油品装置消缺技改工程EP招标范围为尾气脱碳二氧化碳尾气治理改造、加氢精制常二线产品优化改造、费托稳定重质油提质改造3个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及采购服务工作。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具有有效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C.提供2013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2份EP或EPC的业绩合同且合同金额在50000万元及以上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装置业绩【提供合同及相关用户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和所提供业绩对应的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设备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均可。)】;
D.投标人项目经理、设计经理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企业在册人员,(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企业为上述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次招标不接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5.3 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 驱动安装包”及“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5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12-0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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