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湖北荆门热电2020-2022年职工通勤及公务用车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湖北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方厂区距离荆门市中心18公里左右,每天职工市区-厂区通勤车趟数为7个单趟(招标方可增减通勤车趟数),通勤车型三种:45座、35座、20座,投标方提供车辆和驾驶员满足招标方职工通勤需求。
招标方现有公务用车14辆,另有21座丰田牌斯柯达客车1辆、17座江铃牌全顺客车1辆、楚胜牌洒水车1辆、五十铃牌小型客车1辆、福田拓陆者1辆,共有19辆车,投标方负责提供驾驶员满足招标方公务用车需求。
招标工期: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合同工期: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合同签定三年,分年执行。投标人报价应为2020年一年报价,2021年、2022年均按2020年价格执行,不作调整。甲方对乙方每年进行年度评价,评价为合格及以上,继续执行合同,若评价未达到要求的,则解除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或相关证明,需提供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2.2 资格能力要求: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职工通勤及公务用车服务业绩(附业绩合同)。
3.2.4 其他要求:无。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1月13日9:00起至2019年11月18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 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日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