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厂址位于上海市区北郊,市区公路盛石路自东环绕至在距上海市中心约33公里。厂址北临长江,隔江与崇明岛相望;市区公路盛石路紧靠电厂东侧和南侧,自东向南环绕厂区,东面为石洞口客运码头轮渡站及石洞口水上派出所,西面近邻华能上海燃机电厂和华能石洞口第二电厂;南面是现宝山区月浦镇盛桥地区。石洞口一厂现有4×325MW国产亚临界燃煤机组,工程于1985年开工建设,1990年全部建成,电厂4台机组平均运行已超过30年。本次高效等容量煤电替代改造项目建设两台65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是上海市重点工程,工程计划 2019年底开工,2022年投产。
本项目适用于 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2台650MW清洁高效等容量煤电替代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技经业务咨询、全过程施工预算编制及全过程工程结算,协助审核设计概算,协助进行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基建物资的清点与核算、协助招投标工作、编制竣工结算及财务决算,配合审计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2台650MW清洁高效等容量煤电替代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
3.2.2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附资质、职称扫描件),须提供近八年(201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单机在660WM及以上电力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或技术经济服务业绩(提供结算审核报告扫描件证明,并加盖公章)。
3.2.3 业绩:投标人近八年(201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单机在660MW及以上电力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或技术经济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证明。
3.2.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1月13日9:00起至2019年11月18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