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2年度铁路煤车清扫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国电宝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长青镇,地处宝鸡市区东北32km处,东距凤翔县城19km。西临千河和宝中铁路,东靠石头坡村和宝冯公路,是国有大型火力发电企业,目前装机总量2520MW,年耗煤量约600万吨;年度铁路运输量约400万吨左右,年到达铁路车皮约60000万节。一、二期机组各配置两台翻车机,正常卸车作业为全自动连续作业状态,24小时不间断运行,翻车机设计出力为25节/小时。
公司从提高燃煤铁路运输效率,减少铁路运输损耗,提高铁路运输车辆的卫生环保等方面考虑,经翻车机卸车后,需人工对车厢残存积煤进行清理,尤其是冬季,车内冻煤较多,积煤量较大,必须对车厢进行清扫。
公司拟采取社会公开招标方式,将该项目外委。招标采取每节车清扫单价报价方式,在综合考虑服务管理及安全保障能力满足的条件下,按集团公司《招标项目评分方法》进行,选择最佳承接单位。清扫量(车数)结算按招标方实际到达量轨道衡计量统计数为基础,再减去因中标方工作不到位,或其它原因造成工作延误而考核扣减的车数。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1、铁路车辆翻卸后车内残存煤的清扫工作。2、扫车平台积煤清运工作。3、车厢绑扎工作。4、翻车机煤箅子大块、杂物清理,翻车机区域、翻车机二层平台及扫车平台区域日常卫生清扫工作。5、清扫工作必备的材料、工器具的购买、保管及配备。6、翻车机卸车作业中的提钩、正钩工作。7、卸储煤现场其它必要的临时性工作。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
2.工期:三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资质条件:无。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个类似劳动密集型服务类项目的业绩合同,要求合同服务期不小于12个月,单项合同金额必须不小于150万元/年。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招标标的相关的以往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施工/改造范围及技术规格/主要工程量/技术要求、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信息,如提供分包合同, 需提供最终用户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其他要求:投标人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认定以1.市场监管总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http://www.gsxt.gov.cn)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shixin.court.gov.cn)3.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11月14日 09时00分至2019年11月21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