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119-ZB1203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玉溪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易门铜业有限公司生产用石英砂,持续供货,4万吨。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易门铜业有限公司石英砂采购
2.1项目名称: 易门铜业有限公司石英砂采购
2.2项目类型: 货物
2.3项目概况: 易门铜业有限公司生产用石英砂,持续供货,至招标数量执行完为止。
2.4项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
2.5招标范围: 采购石英砂4万吨,SiO2≥90%,MgO<2%,水份≤8%,粒度1~5mm。主要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5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后,按需方要求供货;
2.6交货地点:
玉溪市易门县大椿树易门铜业有限公司(需方仓库)内落地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易门铜业有限公司石英砂采购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本次招标货物的合格生产商或供货商。(提供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书。
3.3信誉要求: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提供承诺书。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7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3个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5 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2017年至今),检测报告中需含二氧化硅与水分的检测;
3.5.2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至今)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质量事故,且12个月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并提供承诺书。
3.5.3 投标人为供货商的,应有生产商的授权,其中生产商的资质应符合3.1资质要求;供货商的资质要求包含对生产商的资质要求;供货商的业绩必须为供货商自身业绩。
3.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条款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业主证明文件必须为原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11-15 09:00——2019-11-22 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