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几内亚共和国博法省维嘉工业园区
建设规模:1个1.2万吨级码头及配套设施
项目整体进度: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11月20日,计划竣工时间2020年7月31日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业主工程师/矿山资源勘探服务期限/工期要求 |
文件价格 (元) |
1 |
CEC/ICD/2019-86 |
一期工程矿山资源勘探 |
南矿段Al-21矿体前三年开采范围内的资源勘探探矿,包括勘探方案编审、钻探、取样、样品分析、提交勘探地质报告等工作。 |
总工期为180天,其中野外工作120天。自签订合同后,60天内提交南矿段首年开采范围的勘探地质报告(初稿)。 |
3000 |
2 |
CEC/ICD/2019-87 |
一期港口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业主工程师) |
1个1.2万吨级泊位,引堤、护岸防波堤、道路堆场、航道、装卸工艺及配套设施系统;上述工程范围内的全过程项目管理,包括设计、施工准备、地基处理、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调试直至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全过程的管理工作。管理服务包括上述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准备、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及启动试运、资料归档管理、工程移交、对标管理、达标投产、优质工程检查评定、质量保修、工程管理总结等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服务内容 |
1年 |
20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一期工程矿山资源勘探 |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几内亚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几内亚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中国注册的企业或单位,应具备矿产资源勘查的经营许可。 (3)非中国注册的企业或单位,提供相应的企业注册文件。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业绩要求: 具有铝土矿的勘查业绩。(写明工程名称、竣工日期、联系人以备核实,并提供上述数量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信誉要求: (1)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类似项目的管理业绩;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当于)地质勘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并有铝土矿勘查业绩; 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在项目所在国具有独立处理同类工程地方事宜能力情况的声明函 |
2 |
一期港口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业主工程师) |
(一)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未有国家、行业、国家电投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应具有水运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具备近5年以来(2014年1月1日至今)2个同等及以上规模码头工程项目管理业绩。 3)投标单位派驻现场项目经理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港口与航道工程)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或港口工程专业)或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并具有至少1个同等规模码头工程项目管理业绩。 4)本次招标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报价。 5)其他要求 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国具有独立处理同类工程地方事宜能力情况的声明函。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