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公司乌拉特电厂工业水预处理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11-1042 )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
1. 招标条件
北方公司乌拉特电厂工业水预处理改造工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 乌拉特发电厂。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北方联合电力 乌拉特发电厂现役2×300MW空冷机组于2004年7月开工建设,2006年9月正式投产。生产用水按2004年自治区水利厅批复文件,电厂2×300MW空冷机组生产水源是乌拉特前旗城市再生水。
电厂积极响应水资源保护政策,抓紧实施生产水源改造工程,本工程设计以乌拉特前旗污水处理厂产水为设计水源即主水源,同时兼顾排干水作为备用水源。
主水源:乌拉特前旗污水厂正处于改造和供水管道铺设阶段,根据“乌拉特前旗关于乌拉特发电厂使用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水有关问题的函”预计完成时间2019年10月,改造完成后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备用水源:电厂附近总排干水作为备用水源。2016年9月取得批文,批复电厂工业用水可以使用乌拉特前旗恒源水务 提供的总排干水,排干水水质变化较大,电导率在2500-4500 us/cm之间变动,水的浊度也不能得到保证。
规模:2×300MW
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取总包工程(EPC)的形式进行总承包。本工程全套设备、材料由投标方负责提供;并承担工业水预处理系统改造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整体调试、通过试运行、签署临时验收签证的全过程的总承包。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无
3.2.3 业绩要求:具有近五年火电厂超滤反渗透处理工艺总承包工程业绩不少于3份。
3.2.4 其他要求:无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
4.3 联系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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