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电力宁东电厂二期智能安防系统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电力宁东电厂二期智能安防系统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190407777,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
2.2项目概况:
国华宁东发电 2×660MW超超临界间冷扩建工程由北京国华电力 、浙江省能源集团 和宁夏煤业集团 共同投资。宁东发电 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灵武市境内。厂址地处宁东煤炭基地鸳鸯湖矿区内,位于银川市东南直线距离约90km,灵武市东南直线距离约40km处,北靠鸳鸯湖矿区,西距鸳冯公路约4.0km,南临马家滩镇约6.0km。现厂址区域土地荒芜,植被稀疏,沙化严重。地势较高,地形平坦、开阔。厂址东为规划的东马公路,西为已建的磁马公路,距红柳煤矿约1.5km、距石槽村矿区约16km,运输方便,交通便利。
2.3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国华宁东发电 厂区周界及生活区监控摄像头、电子围栏、雷达测速、车辆识别、雷达光电协同平台等内容,主要由以下子系统构成:
1)可见光视频周界防范子系统;
2)脉冲式电子围栏子系统;
3)生活区安防子系统;
4)办公楼门禁子系统;
5)雷达光电协同智能安防发布平台子系统。
2.4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计划2020年2月1日-5月30日,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
2.5付款方式 :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100%合同款结算、支付95%,质保期满,经验收质保内无质量问题,支付5%质保金,甲方视资金情况,可支付银行存款或银行承兑汇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投标产品中所有工控安全类产品必须国产自主,不接受国外工控安全类产品投标。
C.具备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或“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D.投标人具有2016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具有至少3项安防系统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有效合同扫描件(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要显示项目的名称、项目内容(工作内容/规模)、合同执行时间、合同双方单位名称(签字盖章页)),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均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实施的材料。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