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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官庄镇和筲箕湾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11-2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沅陵县官庄镇和筲箕湾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沅陵县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官庄镇和筲箕湾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已由 沅陵县展和改革局  沅发改行审字【2019】56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债券和项目单位自筹,并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3资金来源:中央债券和项目单位自筹

2.4 项目规模:

新建沅陵县官庄镇污水处理工程近期规模为1000 m3/d,远期规模为2000 m3/d。近期配套管网工程主要沿过境的郭家溪两岸铺设污水干管,近期配套污水管网长度约3.876km。

新建沅陵县筲箕湾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总规模为960m3/d,本次新建规模为480m3/d,近期配套管网工程主要沿过境的319国道铺设污水干管,近期配套污水管网长度约2.86km。

2.5招标范围:沅陵县官庄镇和筲箕湾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其中;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采购部分:按设计要求与招标人工程进度安排,包括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编制施工图概算,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其他相关服务。(详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计划有效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出具的施工令为准,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延期除外)。

2.7质量要求:

2.7.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要求的设计深度。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等级标准。

2.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要求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施工单位)、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设计单位);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中须含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中须含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4拟任

3.5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公用设备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为给水排水工程)或工程师(专业为给水排水工程),设计负责人不可兼任

3.6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给水排水专业或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7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9 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记录及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3.10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3)投标人及拟派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怀化市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参照国家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开户

开 户 银 行:建行城东支行

投标人在怀化市 网( /)选择“怀化市登录入口”(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2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沅陵县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官庄镇和筲箕湾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沅陵县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官庄镇和筲箕湾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以银行到账为准,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5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6.1 怀化市CA窗口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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