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
现对《茶陵至常宁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投资人招标文件》作出澄清并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作如下回复。该澄清通知和答疑纪要以补遗书的形式发布,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澄清通知
将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五、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原文中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修改为“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二、答疑纪要
问题:茶陵至常宁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投资人招标文件P113页,我单位拟采用银行保函方式作为投标保证金,但因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格式与招标文件的银行保函格式不完全一致,但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基本一致,现对招标文件格式与银行开具格式做出对比:
- 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银行保函格式为“我方承担独立保证责任”。
- 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收到你方通知后,在7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万元”。银行保函格式为“我方在收到你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如有授权,须附上授权文件)签字并加盖你方公章的书面通知及本保函正本原件后,在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大写)。
- 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因本银行保函而引发的纠纷,由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银行保函格式无此条款。
4、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本保函在招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招标有效期期满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上述期限内送达我方。你方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决定,应通知我方”。银行保函格式为“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本保函在 年 月 日(该日应为本行办理对公业务的银行工作日,否则即为该日之前最近的本行对公业务银行工作日)我行对营业时间终止之时前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上述期限内送达我方”。
是否可以按照上述修改后银行格式出具?
答复:银行保函原则上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但如银行有规定,可以按上述修改后的银行格式出具,但不得改变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实质性内容,修改后的银行保函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
招标执行机构: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
2019年11月25日